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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中国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专利局受理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申请人也可要求提前公布。 申请人自申请日起三年内随时可以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 实质审查:专利局就该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同时对说明书是否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即授予专利权。 加快审查程序的办法:尽快提实质审查请求及提前公开请求;申请文件准备得好,避免补正;及时、逐条答复审查意见;提出加快审查请求;在非常时期及某些试点地区开通绿色通道以加快审查程序。 |